【部门公开】定西市非遗中心2019决算公开发表时间:2020-08-10 15:57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隶属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解放路43号。 (一)职能职责 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从事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艺术表演人才的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项目综合管理部、非遗文创研发部、党建办、财务室。核定事业编制49名,其中:全额拨款49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在职人员48名。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47.93万元,支出总计765.36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4.16万元、减少12%,支出减少17.55万元、减少2.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缴社保。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6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63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30.3万元,占6%;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由社保发放。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9万元,占88%;项目支出93.46万元,占12%;支出减少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由社保发放。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7.42万元,占21.75%主要原因是非遗展示展演培训活动增多,从而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96万元,减少12.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缴社保。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2 万元,增长15.63 % 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资追加工会经费帮扶人员补助及增加退休人员取暖补贴。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21万元,减少5.65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缴社保。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7 万元,增长17.46 %。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是上年结转结余款,年中人员增资追加工会经费帮扶人员补助及增加退休人员取暖补贴。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9.32万元,占8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91.0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14万元,占1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例相应增大;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例相应增大。 住房保障支出37.22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保障支出比例相应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14万元,较上年增加9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49.75万元,较上年增加1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工会经费帮扶补助及搬迁办公室维修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共用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3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 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非遗展示展演宣传活动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没有纳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4万元,主要原因是: 非遗项目增多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非遗日工作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 非遗项目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4人, 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38元,车均维护费4.8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58万元、印刷费0.11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公用取暖费2.06、物业管理费0.29、差旅费7.13万元、维修维护费13.31万元、劳务费5.12万元、工会经费3.9万元、福利费6.0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租赁费0.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44万元,增长39.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非遗日宣传力度加大,参加福州非遗展演及非遗进学校进军营活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资产合计为1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81.1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71.53万元,占88.2%(其中,车辆1辆,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3.03万元,占3.7%(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54万元,占8.1%。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3.0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0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上报2019年度《工作经费》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定市财预〔2020〕24号),我中心对2019年度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客观自评。现将整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办法》,2019年度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非遗过大年”全市主场活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市主场活动、“五进”专题巡展活动、保护项目传习培训活动、非遗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等开支。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1.2月份开展了“非遗过大年”全市主场活动,突出元旦和春节、元宵3个时间为节点,坚持主场与分场结合、展示与展演结合、市上与各县区互动结合、活态展示与活力再现结合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了贴近群众的一系列盛况空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浓浓的年味中过了一把体验、感受“身边有非遗,生活有活力”的非遗文化瘾。 2.5月28日上午,我中心和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以“校地共建兴文化、扶智扶志助脱贫”为主题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定西剪纸传承人(群)培训活动。期间,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与我中心签订了校地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开展人才培养、联合申报项目、开展定西市地方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展演活动和研发非遗文创产品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还邀请了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国家级非遗项目——定西剪纸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付忠民、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高莉华老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史婷等我省业内知名专家对学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 3.6月份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市主场活动,采取主场和分场活动相结合等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内容的非遗知识、悬挂大型气球条幅、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组织全市传统手工制作技艺、非遗文创产品2大类30个项目的200余件展品进行展示,组织全面反映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现状和传承保护情况的300余幅非遗摄影图片展板进行宣传展示。 4.6月份参加“丝路记忆,西北五省区非遗展演”暨2019年甘肃省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我市组织24个项目的500余件展品,巴当舞、临洮傩舞、秦腔吹火绝技表演、花儿、云阳板等10个非遗项目的原创类非遗节目及非遗传承人、展演和观摩人员共计50余人,以强大的阵容参加了此次活动。 5.9月在第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第九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一会一节)闭幕式期间,开展了以“渭水源头、李氏故里、当归定西”为主题的定西文化旅游创意创新产品专题展,赢得国内外与会领导及嘉宾的高度评价,凸显深厚的文化底蕴,更蕴含着定西文旅产业发展的蓬勃景象。此次展销活动我中心共组织刻瓷、马家窑彩陶、临洮洮香、传统宗教壁画、洮砚、陇西刺绣、渭源皮影、岷县铜铝铸造、中药材加工等12个系列240余件非遗文创产品,并以精美的景区图片和生动的定西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通渭书画宣传片,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了定西独具特色的人文与自然旅游资源,受到了国内外与会嘉宾的青睐,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使用3.5万元,用于2月开展“非遗过大年”全市主场活动,期间的宣传印制费、活动场地布置费、展品运输及搬运劳务费、传承人交通食宿费用等; 2.使用2.5万元,用于6月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市主场活动,期间的宣传印制费、活动场地布置费、展品运输及搬运劳务费、传承人交通食宿费用等; 3.使用2万元,用于5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定西剪纸传承人(群)培训活动期间的宣传印制费、活动场地布置费、展品运输及搬运劳务费、传承人交通食宿费用等; 4.使用1万元,用于9月参加第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第九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期间的宣传印制费、活动场地布置费、展品运输及搬运劳务费、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等; 5.使用1万元,用于6月参加“丝路记忆,西北五省区非遗展演”暨2019年甘肃省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期间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展板 运输及搬运劳务费。 截止当前,2019年度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已使用10万元,结余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分别在2月、6月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次;每季度开展非遗“五进”专题巡展以及代表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1,共计展示展示展演6次,大型传习培训班1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指标,评价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项目实施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判断。其中涉及投入和管理指标4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指标2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绩效评价程序,综合分析考核绩效情况。 2、评价方法和标准。评价主要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年初与年末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定市财预〔2020〕24号)文件要求,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关键评价问题设计了评价指标,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明确了证据类别和证据来源。在比较分析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问卷调查,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具体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查阅资料。查阅了2019年度专项资金报告、资金拨付使用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评分。 (6)形成了专项资金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未偏离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行为和资金支付行为规范,该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我中心能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围绕项目设计认真开展工作,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中,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提升保护传承水平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能够围绕项目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资金的使用积极有效,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同步进行,年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度,我中心共开展大型集中展示展演活动2场次,参加“非遗走出去”宣传活动4次,开展“双百千万”文化惠民等各类宣传展示活动20场次,进一步对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项目进行了宣传和推介。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2019年度各类宣传展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域内群众文化生活,扩大了传承队伍,调动了项目传承人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传承保护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做法。一方面抓抢救保护。针对保护项目,重点通过复排、录制、编书、培训等方式,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抢救性记录和保护工作,将传承项目的表演、技艺展示过程等记录下来,为项目的传承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抓展演展示。依托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等“五进”活动和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扩大了我市非物质文化的影响力,使更多的群众了解非遗、保护非遗,提升了对非遗的认同感、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保护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资金使用率低,指标推进缓慢。 六、下一步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靠实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健全资金使用机制,加强资金支出分析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指标,加快项目保护的实施。加强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纠正偏差行为,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收集数据资料,根据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对绩效执行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0年6月30日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上报2019年度《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定市财预〔2020〕24号),我中心对2019年度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客观自评。现将整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办法》,在定西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全市考核合格的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安排1000元补助费,用于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配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公益性宣传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在第二季度对全市考核合格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一次性补助,用于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配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公益性宣传活动。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9年度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0万元,此项目经费需各县区对全市所有市级传承人进行考核合格后发放,由于每年市级传承人新增、去世人数不确定,数量庞大,每年6月考核工作基本才能结束,我中心根据各县区对市级传承人考核情况才能发放,所以2019年此项经费截止目前还未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 在第二季度对全市考核合格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一次性补助,鼓励传承人集积培养后继人才,培养徒弟80人,收集、保存相关实物、资料(120册/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指标,评价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项目实施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判断。其中涉及投入和管理指标4个,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指标2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绩效评价程序,综合分析考核绩效情况。 2、评价方法和标准。评价主要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年初与年末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定西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定市财预〔2020〕24号)文件要求,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关键评价问题设计了评价指标,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明确了证据类别和证据来源。在比较分析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问卷调查,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具体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专项资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查阅资料。查阅了2019年度专项资金报告、资金拨付使用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评分。 (6)形成了专项资金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未偏离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行为和资金支付行为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我中心能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围绕项目设计认真开展工作,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中,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提升保护传承水平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能够围绕项目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资金的使用积极有效,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同步进行,年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经费补助,鼓励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参加我市开展的“非遗过大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主场宣传、“非遗五进”巡展、各类非遗培训班活动;积极开展授徒传艺、培训讲习和学术交流;整理、记录、出版有关技术与艺术资料。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费补助,极大地丰富了域内群众文化生活,有效完整保护了项目,扩大了传承队伍,调动了项目传承人的积极性,提升了传承保护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做法。一方面抓抢救保护。针对保护项目,重点通过复排、录制、编书、培训等方式,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抢救性记录和保护工作,将传承项目的表演、技艺展示过程等记录下来,为项目的传承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抓展演展示。依托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等“五进”活动和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扩大了我市非物质文化的影响力,使更多的群众了解非遗、保护非遗,提升了对非遗的认同感、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保护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资金使用率低,指标推进缓慢。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的展演展示活动不能如期举行。 六、下一步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靠实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健全资金使用机制,加强资金支出分析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指标,加快项目保护的实施。加强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纠正偏差行为,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收集数据资料,根据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对绩效执行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
定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0年6月30日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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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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